文:聖母醫院家庭醫學科何宜桑醫師
在介紹何謂居家醫療之前,我們先來聊聊林奶奶的故事:
八十歲的林奶奶,患有多年的糖尿病、高血壓、高血脂。於數年前腦中風後,右側肢體無力,平常多坐在輪椅上。有時會跌倒,跌倒後的傷口往往難以癒合。近來常忘記服藥,導致血壓血糖上升。於是林奶奶在家人陪同下來到家醫科門診諮詢,經討論後決定申請「居家醫療」。
何謂居家醫療?
台灣已邁入高齡社會,像林奶奶這樣有就醫需求卻又不方便外出的長輩越來越多。有鑑於此,健保署自105年開始推行「居家醫療照護整合計畫」,羅東聖母醫院亦隨之組成居家醫療照護團隊,希望讓這類就醫不便的患者在家中就能得到專業且完整的醫療照護。
誰可以申請居家醫療?
如欲申請居家醫療服務,該個案需符合三個基本條件:
- 居住於住家(不含照護機構)
- 經照護團隊醫事人員評估有明確醫療需求
- 因失能或疾病特性致外出就醫不便
若團隊評估另有居家護理需求(如有管路或傷口)、呼吸照護需求(如呼吸器依賴)、甚或安寧療護需求(如末期疾患),則可進一步申請重度居家醫療,甚或安寧療護。
誰來提供居家醫療?服務內容有哪些?
隨著個案的醫療照護需求增加,居家醫療被分為三個階段:
- 居家醫療:醫師可到府診療,開立藥物與檢驗檢查;此外團隊也有電話專線以供即時諮詢。
- 重度居家醫療:除了醫師外,其他醫療專業人員,如護理師、呼吸治療師、心理師、社工師,可到府給予相關處置。若個案病情進展至末期,團隊亦可召開緩和醫療家庭諮詢會議。
- 安寧療護:上述的醫療專業人員們皆可視狀況提供更密集的訪視與診療照護,直至病患臨終。
如何申請居家醫療?
如欲申請居家醫療,一般個案可至家醫科門診諮詢,住院病患則可聯絡出院準備服務小組,以轉介給居家醫療團隊。
結語
再回到林奶奶的故事:
林奶奶現和家人同住於自宅,有多種慢性疾病需服藥,另有傷口需照護,就醫時需人推輪椅往來不同科別,非常不便。綜上所述,林奶奶符合居家醫療收案條件,又有護理需求,故可申請「重度居家醫療服務」,讓醫師可到府診療、逐步整合各科處方的藥物,也讓護理師可到府指導傷口照護、協助檢驗檢查。
若林奶奶日後病情惡化,醫師判斷已瀕臨生命末期(如嚴重失智或器官衰竭),亦可考慮是否轉為「安寧療護」,以供症狀緩解藥物、舒適護理與心理支持…等資源。
居家醫療照護整合服護,可針對長輩的病況與需求,提供更適切更完備的照護模式,以期長輩得以安心在家中頤養天年,善生善終。